華為大膽創新為什么不能超過30%
時間:2016-02-19 10:48:10 來源:
因此,我們這里就從華為公司的兩個很多人都不太清楚的細節點,來展現一個從研發環節就開始快速響應市場的品牌商管理要點——這些管理方式其實不僅僅用于研發部門,更不僅僅適用于華為,它們適用于營銷導向的所有環節和企業。
而說白了,它們只是兩種“笨功夫”。
要創新,但別超過30%!
很多人最近才知道,研發實際上是以華為一年的銷售額為基石。華為公司實際上在2008年就超越飛利浦,成為世界專利年度申請數量最多的公司。因此,連聯想控股董事長柳傳志都說:“很多人老拿我跟任正非比,ADSS光纜其實我特別佩服任正非,他敢往上走,敢于把力量集中起來,去突破制高點。”
的確,華為過去十年研發投入250億美元,很多人覺得沒有辦法比。但研發投入額不是華為關心的問題,華為一直堅持的是“每年拿出銷售收入的10%作為研發收入”這一原則。
更高的原則是:不能拿“看似富?!钡难邪l資金去做離市場需求太遠的事情,華為并不醉心于對最好、最新技術的追求,而是立足為客戶提供最有性價比的產品。
其實這方面華為吃過虧,副總裁宋柳平回憶說,華為最初對“創新的根本內涵”理解也是模糊的,以至于華為早期在追求“純粹技術創新”文化引導下,開發的交換機和傳輸設備遭到了運營商的大量退貨和維修要求,因為這些產品過度強調了自主創新,而忽視了通信行業客戶的一個基本需求趨勢:“對已成熟技術的繼承,是提高產品穩定性和降低成本的關鍵”。
從那時起,華為就在倡導一種“繼承式創新”,其內涵就是:反對盲目的創新,而經過理性的借鑒、仿造、拼裝、都可以視為創新。
華為中央研究院這樣的研發組織,一直貫徹一個創新戰略要求:“新開發量高于30%不叫創新,叫浪費!(任正非語)”。即研發人員研發一個產品時要盡量減少自己的發明創造,應該著眼于以往產品的技術成果,以及對外部資源進行合作、交換或購買。
因此你才看到這樣的案例:1997年,天津電信的人提到“學生在校園里打電話很困,任正非”當時緊急指示:“這是個金點子,立即響應。”華為用兩個月就推出了201校園卡,推出后客戶反映非常熱烈(學生是固定電話重度消費者),很快推向全國。
實際上201校園卡只是在交換機原本就有的200卡號功能上進行“一點點”的技術創新,最終卻獲得了40%的市場份額。
對于營銷人來說,首先要理解這個“價值鏈”。它跟以往觀念中的“渠道”頗為不同,以往看渠道,大多數是從制造商(品牌商)的銷售部門到終端網絡;但價值鏈,要從制造商的硏發部門(甚至上游供應商的研發部),一直延伸到顧客家里,甚至顧客心里。
以前營銷人員可以不管研發,但今天不管是消費品市場,還是工業品市場,產品更新換代速度都超乎導常的快;更重要的是這種“更新換代”并非僅僅來自品牌商們的推動,還源自顧客。比如說手機行業,很多顧客更換手機的頻率讓業內人都覺得“手機這東西越來越像快消品了”。







